昔日太一叮

權貴僭建醜聞多 執法不嚴必惹禍

  • 僭建風暴席捲政壇,議員官員一個二個知法犯法,權貴嘅違規醜聞愈揭愈多,香港枉稱法治之區!

    呢場僭建風暴由新界西立法會議員張學明揭開序幕,被揭自己及兒子嘅村屋都有僭建物,引起全城關注。其後火燒連環屋,立法會議員陳鑑林、黃容根、梁耀忠、王國興,逐個後欄着火,被傳媒揭發住所有違規建築。議員平日鍾意搶佔道德高地,頭帶光環,今次集體被踢爆知法犯法,唔止有必要拆屋,直頭被人拆招牌。叮!

    立法者違法固然諷刺,高官枉法就更加離譜,就喺議員嘅僭建劣行逐一曝光之際,環境局副局長潘潔竟然亦捲入漩渦。潘潔位於大埔汀角路沙欄小築嘅豪華村屋,被本報揭發天台違規僭建面積估計超過二百平方呎嘅玻璃屋!身為問責官員未能奉公守法,有網民直斥潘潔唔識潔身自愛,應該改名叫「潘不潔」,改任「僭建局副局長」,真係鬧得無錯。

    咦,咪住,政壇僭建風暴又有新發展喎。議員湯家驊嘅大埔康樂園豪宅被揭車房頂又係加建咗間玻璃屋,花園亦加建咗樓梯同涼亭。嗱,錯就要認,打就企定,潘潔同其他議員被捉個正着都要認衰,頂多扮無知辯稱唔知違法。而湯大狀就例外喎,死撐否認僭建,仲引用一宗自己曾經負責嘅上訴庭案例,話法庭裁定,建於屋內及不涉及結構性嘅改動可獲豁免,毋須入則申請,所以車房加建玻璃屋無問題咁話。

    大狀即係大狀,以為靠把口就可以彎嘅都拗番直。不過,有法律界人士就對湯家驊嘅申辯不敢苟同,直指「室內就係室內,天台就係天台」,非經圖則核准嘅加建就屬僭建。更搞笑嘅係,湯家驊引用嘅上訴庭案例,原來早已被終審法院推翻,連自己負責過嘅案件都知啲唔知啲,仲攞嚟狡辯,簡直瘀到爆!而屋宇署更證實,玻璃屋並無事先得到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署方會根據《建築物條例》採取適當嘅執法行動。

    開講有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無論係官員、議員定係大狀,違法就係違法,唔應該恃住有權有勢就意圖偷雞,妄想含糊其詞蒙混過關。而政府身為執法機關更加要一視同仁嚴拿懲辦,千祈咪縱容放生呀,否則有法等如無法,必然惹禍,全港業主有樣學樣,僭建問題進一步失控,到時港府就真係火燒後欄恨錯難返。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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