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國寶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其分行一名男經理因監守自盜被檢控,而該名經理更是「唔熟唔食」,盜取的是其姑姐託他處理的一百七十萬元定期。姑姐在十二年間一直蒙在鼓裏,經理則將錢用作炒外匯,並且輸得一乾二淨。至去年姑姐打算取回款項時,經理為了繼續隱瞞,提供假證明書予她往提款,她才恍然發現遭至親欺騙。被告昨於區院認罪收押候判。

李國寶任主席的東亞銀行有分行經理涉監守自盜。(資料圖片)

五十三歲被告梁曉聰,承認偷竊和使用虛假文書兩罪,法官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十日判刑,法官表示,因案情嚴重和涉案金額不少,要將被告收押看管。

案情指,被告是女事主梁碧珍(七十九歲)的姪兒,他自九七年起已在東亞銀行任職,事主當時擔任被告在銀行工作的擔保人,被告於○一年出任皇后大道東分行的經理。事主在○二年時,把一百七十萬元交予被告開定期戶口,之後兩姑姪每年見面四次,跟進事主定期戶口情況。由於事主信任被告,從不要求對方出示戶口文件。直至去年十一月中,事主向被告表示打算取款,要求索取相關文件。

稱以強積金清還涉款

被告遂把三份「定期存款續存證明書」交予事主,事主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手持該三張證明書到美孚分行提款時,該行高級經理反指它們全屬偽造。事件驚動銀行方面,被告遭查問下坦認監守自盜,將姑姐戶口的錢全轉帳到自己戶口後,將錢用作炒外匯。銀行在十二月底遂解僱被告,並向事主賠償本金和利息共二百二十六萬二千多元。

銀行之後在本年初報警,被告在警誡下透露替事主開戶後,要她在空白的銀行指示表格簽了名,方便被告替她續期;但被告在開戶同年,便已利用該些表格,把全部款項轉帳至自己戶口。他輸清光所有涉款後,仍然向事主訛稱涉款在戶口內安然無恙。他於去年底偽造證明書,以應付事主的查問。被告之後向銀行簽下承諾書,願意以自己的強積金向銀行賠償,控方庭上透露被告已還清所有涉款。

案件編號:DCCC 6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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