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十九歲青年聲稱抵不住十四歲友人哀求,早前將父親的私家車借予對方駕駛,期間因行車太慢遭巡邏警車截停查問,青年此時把自己的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借給朋友圖瞞天過海,結果兩人齊被捕。青年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協助及教唆他人無牌駕駛及無第三保駕駛等三罪,獲准保釋至下月三日量刑,裁判官表明不排除判監。同案被控三罪的少年,其案件則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轉介兒童庭處理。

次被告詹狄兒

案發於今年四月二十九日晚上約九時,有警車巡經西環域多利道二百五十號西島中學附近時,發現一輛私家車行駛異常緩慢,但警車趨前時卻突然加速,警員最終截停私家車,當時年僅十四歲的首被告為私家車司機,他向警員展示了十九歲次被告詹狄兒的駕照和身份證,次被告則自稱遺留身份證在首被告家。不過,警員隨他們到首被告寓所外時,發現次被告發訊息向首被告詢問其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警方核對二人的身份證後,證實他們互相冒認對方瞞騙警方,將二人拘捕。

首被告被控三罪

辯方求情指次被告事發時仍是中六生,屬年輕無知,至昨日見律師才知所涉罪行可被判監,惟已認罪後悔,望獲輕判。辯方又指次被告自幼父母離異,父親為中港兩地室內設計師,母親則長居廣州,他與祖母相依為命,是次犯案只為幫朋友,無任何得益。裁判官現先替次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同案剛於本月十五歲生日的少年,則被控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無牌駕駛及無第三保駕駛等三罪,其案件將轉介兒童庭處理。

案件編號:ESCC 34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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