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小小打工仔,對於千瘡百孔的強積金制度實在有着諸多不滿,除了強制明益「基金佬」,對沖機制更是令人深惡痛絕。明明說好了強積金是為了將來退休之用的,為何僱主可以動用僱員的退休金當作遣散費呢?最近港府放出風聲,有意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但只限於新僱主供款,舊僱主不受影響。其實這種所謂取消已是聊勝於無,受惠者非常有限,對新僱主和舊僱員都不公平,豈料如此「微調」亦惹來商界強烈反彈,自由黨的張宇人更形容為「將中小企凌遲處死」,好不誇張,更揚言港府若一意孤行,必會在立法會上拉布。

張宇人代表商界,當然不可能贊成有關建議,問題是,取消對沖機制,對僱主的衝擊真的如此大嗎?不見得吧。想當年推行最低工資,自由黨不是也言之鑿鑿聲稱將有若干中小企抵受不住營運成本大幅上升而倒閉嗎?結果其所說的不但沒有實現,某些工種更出現請人難的情況。一味誇大資方損失,卻視犧牲打工仔利益為理所當然,怪不得前高官曾發出由衷之言「商界係好奸嘅」。

不過,不是潑冷水,張宇人的拉布大戲必定無法上演,事關現屆政府不嬲「講咗當做咗」,當初的競選承諾哪有兌現?可以斷言,所謂取消對沖機制只是測試水溫而已,肯定跟全民退休保障一樣不了了之,打工仔只有癡癡地等的份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