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表示,香港特首是「超然」於三權之上,有「特殊法律地位」,引來軒然大波。其實張只是老調重彈,中央一直表明特首是代表中央及香港的「雙首長」,行使權力時理應獲尊重,只是由他重申「講到咁白」的看法,難免令人覺得中央是對「一國兩制」在港落實感到不滿。

其實當時張曉明是解釋香港現在實行「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享有司法獨立,行政立法互相合作、互相制衡」,而其中一個理解是指特首在現體制中處於核心位置,其他方面包括行政管理權較立法權更有主導地位、香港只是地方政府體制等。

綜觀整個發言稿,張曉明主要是希望表達中央「權在我手」的態度,相信是因為中央自香港回歸後未有主動介入香港事務,但○三年「七一」五十萬人遊行,令中央驚覺與香港脫節,遂更多介入香港事務,更有人認為正正是太過退讓,導致中央失去話語權。現在張曉明表明不怕爭議,正是主動出擊,「撥亂反正」。但香港人是「吃軟不吃硬」,硬銷「權在我手」,相信成效不大。

至於三權分立,或普通法法官所理解的「權力分立」,其實都是想表達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事實上香港亦未見有特首獨大的情況,並非如泛民議員所說,特首是「凌駕」三權之上,爭議其實只是庸人自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