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百佳超級市場的尖沙咀柯士甸路分店,被指在今年二月二十八日,任由載有數包食米的手推車和一台油壓積車,擺放在該處好兆年大廈大廈後門出口的公眾走廊,違反《消防條例》規定,遭消防人員巡查時揭發。負責管理該分店的被告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阻塞逃生途徑」傳票罪,裁判官昨判刑時透露,被告之前已有七次相類案底,今次是第八次觸犯相同法例,認為被告「都幾離譜」,最終判罰款六萬元。

案件編號:KTS 1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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