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之案件,昨日連續第三天處理法律爭拗。法官麥機智昨再一次向陪審團表示,由於爭拗未完,故毋須他們留在法庭等候,今天才需再回法庭。雖然連續三天都不用陪審團列席,但法官提醒陪審團,案件今天會恢復正常審訊,囑咐他們不要在今天日間安排約會。

許仕仁

本案五名被告,包括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六十六歲)、新地董事局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六十二歲)及郭炳聯(六十一歲)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六十七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三歲)。他們被控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八項控罪。

控罪指他們在二○○○至○七年,即許仕仁先後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等公職期間,串謀讓許收受現金餽贈、貸款及免租入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以換取許在執行公職時優待新地。

案件編號:HCCC 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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