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地址代收信,除出租者有風險外,僱用者亦需承擔風險,執業律師簡松年稱,例如出租者與受僱者在相約交收時,出租者臨時爽約或擅自更改交收時間,令僱用者因而導致損失,除非雙方有訂定合約,列明交收時間,否則難索償。

警方於六月搗破郵包運槍黨,檢獲懷疑手槍。(資料圖片)

警一個月檢七支郵寄真槍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補充,「如果僱用咗他人代收信,對方唔肯歸還封信,僱用者以盜竊罪要求警方幫助,但要提供足夠證明封信或者件貨係屬於自己。」若信件或貨物郵件被損毀,僱用者雖可循民事索償,但要證明信件最初完整無缺。

此外,郵寄方式已經成為非法運輸槍械的熱門途徑,今年六至七月,警方破獲三宗寄槍枝的案件,共檢獲七支真槍、過百支改裝氣槍及逾一萬發子彈,代收信者恐成非法販賣槍械不法分子的「獵物」。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