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重案組高級男警員被廉政公署人員截查時,被揭發身上藏有「冰」毒,其住所內亦被搜出吸毒用具。他早前被裁定藏毒及管有吸服毒品器具兩罪罪成,裁判官昨日判刑指,被告以警員身份犯案,罪行較難被揭發,加上案件涉及「冰」毒,故判被告入獄八個月。裁判官直言看不到被告有成功上訴的理據,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

被告何世強案發時為重案組警員。(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何世強(三十八歲)於去年十月二十六日於元朗欖口村附近,管有一點零八克「冰」毒,並在村內某單位管有膠瓶、飲管及錫紙等擬作吸毒的器具。辯方求情稱,被告並非吸毒人士,被告因妻子有外遇而大受打擊,他與妻子自前年起已有感情問題,現已分居,但其妻仍有為他撰寫求情信,讚揚他是好警察,對社會有貢獻。此外,有朋友亦讚揚被告在公餘時亦熱心社會服務。

辯方呈上被告的工作評核報告,指被告自九三年加入警隊後,一直表現出色,屢次協助破案,亦曾參與臥底行動,是隊中典範。報告形容被告誠實公正,深受上級嘉許,屢獲最高評核並獲推薦晉升,而他和同袍亦相處和諧。辯方指被告勢因本案而失去工作、長俸和其他福利,他亦因辜負同袍信賴,連累警隊聲譽受損而深感抱歉。

案件編號:TMCC 12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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