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發生醜聞,其高層面對沸揚民意,視情節輕重,公開道歉或辭職以示承擔責任,是文明社會常態。然而此間政壇是非顛倒,價值混淆,玩忽職守竟不需承擔責任。高鐵工程延誤超支的黑幕愈揭愈多,開始出現「滾雪球效應」,港鐵承受民意壓力,不得不稍作回應,用的是「金蟬脫殼」的障眼法。

四月二十九日,港鐵公布工程總監周大滄將於十月二十八日起提早退休,五月一日周才公開承認於去年二月,向審核委員會匯報高鐵隧道工程有重大延誤,卻稱「進度仍然良好」。一個月後項目團隊報告,高鐵總站及跨境段兩項工程明顯落後,周仍確認所有項目可如期落成。宣布提早退休後才承認過失,確是一絕!

五月八日,港鐵舉行股東大會,主席錢果豐在會上表示,去年已與行政總裁韋達誠訂立協議,韋於明年八月約滿後將不再續約,又強調與高鐵工程延誤無關。要為高鐵工程延誤負最大責任的韋達誠,明年離職可以「擸走」二千二百萬酬金,納稅人做「冤大頭」不能說不,試問公理何在?

周大滄去年薪酬達九百九十萬元,當中一百九十萬元屬上一張合約的約滿酬金;韋達誠去年薪酬一千三百萬元,當中五百萬元是與表現掛鈎的權益薪酬。有小股東質問會否扣減他們的薪金及約滿酬金以示懲罰,亦有小股東主張港鐵董事局應總辭,港鐵大可以上市公司要尊重合約精神回應,這就更凸顯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超過七成股權),一直以來對港鐵放任自流,監管不力,真是愧對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