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澳門同為中國特別行政區,但兩地主要官員薪酬架構不盡相同,若單以月薪計算,香港的特首、司長及局長,均較澳門的同級官階主要官員高,惟香港的問責官員不設任何約滿酬金或長俸,一旦離開政府,不論是正常任期還是中途被炒,都會即時被「斷糧」,並且須在離職後首年接受獨立委員會規管,如要再就業必須向該委員會申請並得到批准。若計及澳門今次有關主要官員的離職後補償,在香港做高官未必有着數。

港澳主要官員薪酬待遇比較

梁振英前年七月一日履新香港特首後,其領導的現屆政府維持前朝政府於○九年的自願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做法,其中特首月薪為三十五萬二千元,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月薪介乎二十九萬二千元至三十一萬三千元,十二名問責局長月薪則有二十八萬二千元。

至於政府在○八年增設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兩層政治委任官員,前者月薪介乎十八萬三千多元至二十一萬一千多元左右,後者月薪原本最高可達十六萬元,但現屆政府決定為政助薪酬「封頂」,劃一為最多只有近十萬元。

除現金薪酬外,香港政治委任官員每年有一定數目年假,與公務員一樣享有醫療及牙科福利,及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等,但不設任何約滿酬金或長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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