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自肥民怨大 港澳烏鴉一般黑
天下烏鴉一般黑。港澳回歸十多年,表面上繁榮穩定,實際上污穢不堪,前朝曾蔭權政府高官一個接一個捲入貪腐醜聞,澳門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歐文龍世紀巨貪案已經震驚世界,如今澳門政府又被踢爆度身訂造,濫權自肥,大幅提高高官離任待遇。可見所謂一國兩制,只有貪腐跟一國接軌,兩制早就名存實亡。
澳門政府去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以「吸引人才加入政府」為由,建議增設長俸予行政長官,九名主要官員則享一次性補償。行政長官離任後,可享相當於離職前月薪約百分之七十的每月補貼,直到從事有報酬的私人業務為止。而主要官員離任後,則享一次性離職補償,金額相當於其離職前月薪的百分之十四,再乘以擔任官職月數。
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主要官員的離任待遇,本身並沒有問題。惟因涉及公帑,一分一毫都要用得其所,所以世界各地對涉及高官利益的調整都非常慎重,做足程序。今次澳門議案的最大爭議,在於事前全無諮詢,去年底草草交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便算,實有黑箱作業之嫌。更令人質疑的是,當局建議補償年期追溯至二○○○年,明顯不是為下任政府吸引人才而設,而是度身訂造,「自己益自己」。正如澳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所說,在離職數月前使用公權力為自己謀利,把公帑當成個人提款機,叫澳門市民如何接受?
其實,澳門政府官員薪高糧準,在此情況下仍不斷加薪,行政長官和司長最近剛獲加薪半成,而剛通過的薪酬制度法案,再令薪金上調一成。經過兩次加薪後,行政長官和司長分別獲大幅加薪三萬元及二萬元,反觀基層公務員僅得數百元加幅,待遇差天共地。如此肥上瘦下,公務員還有何士氣可言?
加入政府是為市民服務,不是為了升官發財,以所謂吸引人才為由自肥,本來就是無私顯見私。事實上,高官入職簽約前,理應清楚知道薪酬待遇,如果每個人在入職後都任意運用手中權力,為自己度身訂造額外利益,天下豈非大亂?合約精神何在?再說,如果離職官員一直不再從事有薪私人業務,納稅人豈非要養他們一生一世?如此「筍工」,堪稱世所罕見。
綱紀一廢,何事不生。澳門政府「隨心所欲」、「無規無矩」其實早有前科,香港富商劉鑾雄及羅傑承捲入澳門巨貪奇案,黑幕重重,當事人有罪卻逍遙法外,不僅證明澳門官商勾結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也反映港澳兩地利益集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現在,澳門當局為一己私利,以立法方式大幅提高高官待遇,港府會不會亦步亦趨,如法炮製,市民必須擦亮雙眼,立法會更要做好把關之責。
說到底,香港和澳門的問題,都是中央政府的問題。北京當局過去錯把「五十年不變」當成「五十年不管」,終致亂象叢生,第五代雖有改弦更張的決心,但問題積重難返,撥亂反正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