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
  • 到香港處理人質死亡事件的馬尼拉市議員洪英鐘認為,死者家屬及傷者要求的賠償額太高,不合理。他反問,在菲律賓,一名為國殉職的軍人只能獲賠五萬港元,難道香港人命較菲律賓人值錢?

    洪先生說對了,香港人命的確比較值錢,起碼比菲律賓的人命值錢。

    人最可貴的是生命,生命無法用金錢衡量。不過,涉及人命傷亡賠償時,一定有個估價標準,主要是基於一個人一生的所有收入。由於每個國家收入水平不同,所以各國理賠數額亦有異,同命不同價,在理賠方面是很正常的。按照美國的算法,人的生命價值定在六百萬美元左右,所以人命傷亡一般可以得到一百萬至一千萬美元的理賠,如果被認定是責任事故,其懲罰性賠償是沒有上限的。

    在中國,人命賠償金額一直呈上升之勢。現在的賠償額大約一百萬元人民幣,如當年溫州高鐵事故造成四十人死亡,每個死者家屬得到近一百萬元賠償。由於中國加入《蒙特利爾條約》,中國對外國人的賠償上限定為一百二十萬元人民幣,而外國對中國人的賠償上限也提到這個水平。早前韓亞航空在三藩市失事,三名中國學生死亡,所獲賠償是根據相關標準來支付的。

    香港人的收入高於內地,所以人命賠償理應比內地同胞為高,即使菲律賓對香港人與其他中國人一視同仁,至少也要賠一百萬至一百二十萬元人民幣,然而根據洪先生透露,馬尼拉方面只打算每名死者賠五萬美元,即約三十萬元人民幣,這不是將香港人當作乞丐嗎?更何況,這些賠償金不是由菲國政府支付,而是打算向菲國華人以至中國內地募捐,菲國政府及兇手的過失由華人承擔,這不是侮辱又是甚麼!

    一條人命賠多少錢,反映的是這個社會對生命的重視程度。菲律賓每條人命賠五萬元,與香港壓死一條狗的賠償額差不多吧。

    香桐仁 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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