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五十三歲)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控方昨繼續盤問楊,並要他逐項解釋二○○四至○七年間,不同人士及公司存款到他及其父銀行戶口的來歷。其中有關○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由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名下公司存入的三百九十一萬元,楊解釋是與詹「對數」後存給他的,但他已忘了因何要與詹「對數」。控方又指由Ba叔陳達志及其名下公司在○五年九月至○六年底,分十一次共存約一千五百二十六萬元入其戶口,楊解釋當時投資一千四百萬元給陳拍攝電影《殺破狼》。

案件編號:DCCC 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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