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不少失實言論,部分更涉及誹謗、惡意抹黑,甚至散播假訊息,但目前法例難保障受害人遭網上誹謗,網站更隨時可以「不知情」為擋箭牌逃避刑責。「東方報業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訪者直指網上散布失實言論情況嚴重,網絡誹謗如無王管,無奈受害人往往因搜證困難,有冤無路訴,無法維護公義,討回公道,本港相關法律千瘡百孔,當局執法不力,變相助長網上失實言論。

網絡世界亂象叢生,謠言及抹黑的言論隨處可見。

使用手機上網愈來愈普遍,市民很容易收到謠言訊息。

網上謠言滿天飛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

市民失望
林先生(資訊科技):法例很難監管及界定網上誹謗、抹黑,惟有靠市民自己判斷訊息可不可信。

何小姐(採購):法例存漏洞,當局執法不力,變相縱容網絡失實言論,令受害人損失慘重。

近日有律師在法律期刊撰文,探討現行誹謗法例,當處理互聯網誹謗案件時,提供網民張貼文章的網絡供應商可以「不知情的情況下散發」為抗辯理由提出免責。文章指出,社交媒體用戶眾多,案件具影響性,卻顯示出誹謗受害人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出申索,今後仍將是困難重重。文章又指,與所有民事索償一樣,誹謗受害人應自行採取措施減低損失,如立即去信網站負責人,要求盡快刪除內容;同時盡量提供資料,讓網站負責人可更輕易將誹謗內容迅速刪除。

從此可見,在互聯網遭受誹謗的受害人在法律面前是非常無力,只能靠自己央求網站刪除誹謗言論,相反網站卻毋須為張貼這些誹謗言論負上法律責任。網站提供論壇給網民留言,以增人氣,部分網站更藉此牟利,但錢賺了,卻毋須為論壇的誹謗言論負責。

沒針對性法例監管

事實上,無論在現實或虛擬世界,如果有人無中生有,或以不合理評論中傷他人,便觸犯誹謗罪;而網站負責人提供平台供網民發表言論,如果明知內容涉及誹謗而不刪除,可被視為幫助散播有關言論。香港互聯網資訊泥沙俱下,由惡意誹謗到肆意侵權,由網絡暴力遊戲到色情資訊氾濫,甚至有人散布政商界名人病危、疫症散布、銀行擠提等假消息,恰恰反映法律千瘡百孔,港府執法不力,既沒有訂立針對性的監管法例,亦沒有積極打擊這股歪風。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於上星期四至六以街頭問卷及電話形式,成功訪問了二百三十六名十八歲或以上市民,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訪者認為,網上誹謗、人身攻擊、謠言抹黑等情況非常嚴重,四成二指部分已涉影響個人聲譽;兩成七指已是肆無忌憚誹謗人;兩成六更感到失實言論達失控程度。

假訊息致社會動盪

明報即時新聞網站誤報特首辭職,曾有人在網站散播疫症威脅、恐怖襲擊、食物危機等假訊息,四成受訪者指,此舉會造成社會動盪,令市民受害;兩成八形容網絡虛假訊息已無孔不入;兩成四稱這些虛假訊息會引起社會恐慌,後果嚴重。

然而,即使是誹謗受害人也只能靠自己花錢及時間從民事訴訟追討,三成七受訪者直指,升斗市民追討無門;兩成九稱變相有錢才能維護公義;兩成七批評當局執法不力,令受害人損失慘重。不過,網站隨時可以「不知情」逃避法律責任,四成受訪者認為網站有責任杜絕誹謗言論;兩成九直指互聯網淪為誹謗溫床;兩成四直斥互聯網如無王管,規管如虛設。

美國等不少國家已立法嚴懲在網上發放不負責任言論的行為,三成四受訪者稱,香港法律無與時並進;三成一斥香港網絡烏煙瘴氣,亂象叢生;兩成七批評香港規管誹謗法例寬鬆。

對於目前法例難以保障受害人遭網上誹謗,四成四受訪者狠批當局執法不力,變相縱容;三成三認為,當局應修例嚴打嚴懲;一成七批評相關法律千瘡百孔。

綜觀情況,大部分受訪者感到網絡失實言論、誹謗等行為如無王管,受害人本身追討困難,法律又有漏洞,市民面對網絡誹謗,根本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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