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匯款代理與妻被指在○八至一○年,涉利用銀行戶口替他人洗黑錢約七十二億元。被捕夫婦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但妻子在候審期間,於去年十月過世,丈夫獨自面對控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六十歲男被告蔡容枝,被控在○八年一月一日至一○年十二月底,在港串謀其妻李月桂(五十七歲)及李錦上,利用蔡容枝中國銀行帳戶所處理的七十二億元,全部或部分是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來。

控方開案詞指,○八年九月喜彩有限公司的股東涉向恒生銀行騙得八百萬元貸款,警方發現當中一百七十萬元在同年九至十一月間存入被告戶口,被告戶口曾被提取五千七百多次、總數約七十二億元,平均每次提走約一千二百多萬元。該戶口最初由被告持有,其後由被告與妻李月桂共同持有。警方在一一年中拘捕被告,警誡下稱替李的內地嫂子李錦上處理款項,每月收取五千元報酬。

案件編號:HCCC 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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