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啲貴價海鮮喺門口,目的係吸引客人,做生招牌,但同時會成為盜賊目標。」現代管理(飲食)專業協會會長胡珠指出,龍蝦和象拔蚌等有殼海鮮,較其他游水海鮮易取,「一拎就拎到,又容易運輸,唔似啲魚咁,會跳跳紮,就算冇水都唔會咁快死。海鮮賊得手後,會以較低價錢,將賊贓賣畀酒樓或海鮮批發商圖利。」

「吼你無人睇住,兩分鐘內就會畀人偷走!」他估計海鮮賊是於凌晨時分,趁負責看管海鮮的「魚王」收工,以及顧客少時犯案,食肆難以防範。因海鮮無識認,故脫手甚為容易,警方要追查這些賊贓行蹤,亦有一定困難。

他又指出,早於七十年代,空運事業蓬勃,香港的海鮮酒家,便開始從菲律賓、東南亞、東西沙群島引進海鮮,並在食肆門口當眼處,放置魚缸吸睛。魚缸放門口的做法,自此流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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