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器男技工為讓內地妻在港誕嬰,一四年初陪着持雙程證懷孕妻入境時,兩人向入境處訛稱妻子留港期間不會分娩,同月卻協助妻子以假身份證在醫院登記,其妻誕嬰後逾期留港,技工為免被揭發,未有為初生嬰兒登記出生,直至去年七月逾期留港事件曝光,夫婦入獄,他出獄後才向入境處替嬰兒補辦登記。技工昨於沙田法院承認沒有為嬰兒登記出生罪,裁判官輕判他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並勸誡被告,指孩子與妻子同樣重要,要盡心盡力照顧他們。

蔡志森(前左)承認沒有為嬰兒登記出生罪,判罰社會服務令。

二十五歲被告蔡志森,因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及使用假文件,去年七月被判監十個月,早前剛出獄,其妻仍在囚。控罪指被告在一四年三月十一日至一五年九月一日間,沒有在嬰兒出生後的四十二天內登記。

案件編號:STCC 6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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