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凍結了二十年的水費,距離用者自付的原則愈來愈遠,審計報告亦建議以收回成本價為原則加水費,水務署署長林天星昨稱,考慮加水費,將盡快完成檢討報告,第一時間在立法會提出。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稱,水費可按通脹加,一步到位不能接受。

林天星昨稱:「以用者自付原則,係有需要加水費,其實每月水費平均只是四十七元,是否有空間加多少少呢?我們會盡快完成檢討報告,第一時間向立法會提出。」但林天星拒絕評論是否根據審計署建議來加水費。

審計署最近發表報告,建議以收回成本價為原則加水費,第一級免費用水量由十二立方米,收緊到九點一立方米,之後第二、三級收費,分別加至每立方米十元七角六仙和十四元五角三仙,加幅分別是二點五倍和一點二五倍,第四級水費加至二十元三角四仙,加幅為一點二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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