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距離香港回歸十七年還有半月餘,國務院破天荒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這份譯成七種外語發表的高格調文件,擺明了中國政府對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立場。《白皮書》共有五個部分,通篇核心是政治,重中之重是一個「權」字,即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擁有多少權,《白皮書》亦罕有的提到,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宣示了中央既可授權、亦會限權的大原則,重錘擊打外部「奪權派」、示警內部「幻想派」。

    新華社香港分社前社長周南日前剛出重言,指反華力量意圖篡奪香港特區管治權後,國務院便史無前例地發表二萬三千字的《白皮書》,當中更進一步傳達的訊息,值得港人審慎研讀、細心領會。

    五大章節中,核心內容全在第五章,即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該章指出:「對於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權多少,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至於《基本法》應怎樣理解,書中亦提到「(基本法)條文之間不是孤立的……孤立地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個別條文,強調一個方面而忽略另一個方面,就會產生歧義甚至認識上的偏差」。

    上述內容各具針對性,且因刊列在《白皮書》中,更具權威,書中有兩大宣示,一是中央有監督香港的權力,二是本港的高度自治權設限,並非固有、而是中央授權的限度。換言之,中央授予香港高度自治的權力、包括範圍都有限度,既非固有,是否便有變動?這是暗示中央會收權嗎?

    近年來,本港政治抗爭日趨激烈,佔中派、激進泛民更經常把香港自治、中央干預掛在嘴邊,這一次,中央便透過《白皮書》仔細解釋,並祭出中央對香港有「監督權」、香港高度自治有「限度」等,釐清紛爭。

    回歸十七年來臨前發表的《白皮書》,毫無疑問傳達了中央對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新立場,在政改紛爭中迷亂了的香港,是否亦應重新審視在「一國兩制」框架上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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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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