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中二男生因與女友爭執,於上月二十四日相約三名友人傾訴後但仍滿腔怨氣,四人在凌晨時分在荃灣海濱花園漫步徑,隨意挑選一名獨自跑步的三十八歲男子,用垃圾桶和雨傘等打傷對方洩憤。四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傷人罪,其中一名十四歲梁姓被告昨在荃灣法院兒童庭被判入勞教中心;餘下三名被告則於今日在荃灣法院判刑。
案件編號:TWCC 15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