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
  • 立法會於十一月初否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政府出示所有有關審批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的文件,動議辯論期間,議事堂外有大量群眾聚集,氣勢一時無兩。

    《左傳.莊公十年》有此記載:「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香港的抗爭運動,也可用此為比喻,群眾運動有周期,除非民怨已超越臨界點,不能經常鼓動人上街,否則示威變示弱;在立法會內使用特權法,剛剛失敗了,也不適宜在短時間內再採用同一方式。

    十二月四日的立法會大會,公民黨的毛孟靜議員動議,要求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命令王維基及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或兩人的授權代表,到立法會作證及呈交相關文件。但他們兩人根本無法指出特首及各行政會議成員的會議發言和真正立場,所以專責委員會無法證實特首逕自改變發牌準則,和查出不依通訊局建議發牌的原因,更無法告知公眾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否決發出三張牌照的緣由。即使今天的特權法議案獲得通過,恐怕也只能迂迴地尋求有限的真相。

    當日會議泛民議員的發言,大都論點重複,區區則藉此講述基礎新聞傳播理論,至少有教育群眾之效,最後一如所料,動議被否決。

    由此可見,泛民已喪失鬥志,現在政改及「佔中」如箭在弦,如不視之為最後一戰,試問會有多少民眾響應呢?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