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烈火輕鐵」開行,簡直搵市民條命較飛。工程師學會前電子分部主席施德威批評,這種做法匪夷所思,直斥操作人員「無常識」,認為「一起火應該立即停車落客兼報警,等消防救火。車長也可用滅火筒救火,如果揸住架『火車』繼續行駛,直情係收買人命」。他解釋,讓起火輕鐵行駛有三大危機,一是隨時釀大爆炸;二是會燃着路邊雜物,甚至波及其他車輛;三是危及列車司機性命。

本身是輕鐵車長的香港鐵路職員工會主席梁志剛表示,車長將冒煙列車駛至側線緊急月台,完全跟足公司指引去做。他解釋,如將列車停在運作中的路軌處理,有可能需中斷電力,嚴重影響服務;但駛至側線只需暫停側線電力,不會影響全線車務運作。倘列車有明火,車長可立即停車落客,報警處理,一切以乘客安全為先。車長處理危急情況時,毋須墨守成規,可憑自己的專業判斷,「酌情處理」。

有輕鐵車長稱,着火位置是車頂的冷氣機,因車身是防火設計,火勢不會蔓延至整輛列車,不會危及車長安全。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教授熊永達則贊同車長有自己的分析及判斷,根據當時情況,將列車駛往較原地更安全地方,做法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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