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居住未滿七年的新移民與本地居民一樣,享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的權利。新來港人士會否因此紛紛申領綜援?衣食足,知榮辱,即使可能會被標籤為「懶人」,低收入人士仍要去申領綜援,又是否代表社福政策制度完善?

顧問老師:Keith Leung

Q:居港未滿七年、持單程證來港亦能申領綜援,對本港政府開支有何影響?

A:普遍認為,持單程證來港申領綜援的人是領取綜援的主要人口,惟並非所有來港的內地人均需依靠社會福利保障,故應對港府開支影響有限。事實上,人口老化才是港府開支增加的最重要因素,長者綜援金額佔政府大部分綜援支出。

Q:如何防止綜援制度被濫用?

A:港府可增設專責小組,監察申請人有否濫用,惟所需成本或比濫領的綜援金額更大,不符合成本效益。其次,可讓低收入人士融入社會,例如推行新移民就業支援計劃,透過志願團體和社區工作,支援低收入人士就業和其他需求。最後,港府應設單程證審批權,現時新來港人士的學歷、文化、期望和生活方式未必符合香港社會發展,若他們未能融入社會,往往會申領綜援,增加政府開支。

延伸思考

1.推行綜援有何優點和缺點?

A:港府推行綜援能保障生存權利,確保低收入人士在溫飽、醫療、教育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不過,提高綜援金額會令勞動人口減少,稅收下跌,所以綜援自七十年代沿用至今仍未追上時代需求,保障市民各方面需要。

2.本港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是否足夠?

A:香港並非福利社會,港府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僅能保障生存權利。早在四十年代,世?已指出健康除了指身體健康,同時要有社交生活。而領取綜援人士每天只有約數十元的金額,只能求三餐溫飽,顯然缺乏社交生活和發展個人潛能的空間。

3.綜援會否令本港勞動人口減少?

A:「綜援養懶人」的說法與時代脫節。實際上,綜援沒有降低本港勞動人口數字。香港實施最低工資後,個人平均月入達七千多元,而綜援金額僅佔全職收入的三份之一,加上申領綜援人士不可領取交通津貼,因此減少了低收入人士申領綜援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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