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京官南下為政改劃下《基本法》規定的球場界線,撒下的「種子」不足一周已然綠樹成蔭,為特區政府遮陽擋雨。政改操盤手政務司司長林鄭昨日聲言,透過京官訪港發表的兩場演講,近日發表的很多政改言論,都似乎比較強調真的要按照《基本法》規定,以及人大常委會相關的解釋和規定來做。特區政府下月發表的政改首階段諮詢文件,雖然不會羅列任何具體方案,集中論述政改法律依據,與京官言論前後呼應,可見政改五部曲劇本早已擬就,以法制法,確保進程不會出格。

其實,坊間討論政改方案,部分言論連基本概念都混淆不清,例如參選人與候選人的分別,便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一些反對派所謂爭取沒有篩選的參選權利,其實有參選權最終也不等於可以通過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一關,名正言順成為按《基本法》認可的特首候選人。京官在港聲言,只要符合本地法律規定資格,都擁有參選資格,都能夠入場,反對派解讀為沒有為參選資格引入新限制,事實是只要保住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以及為提名人數封頂,根本毋須為參選資格嚴加設防,人人可以報名入場參選特首,不是符合了普及而平等的國際準則嗎?只是競選特首的閘位有限,再經提名委員會按提名名額,在芸芸參選人中甄選候選人入閘,也就變得順理成章,可以說,特首普選的遊戲規則,參選權與被選權並不能畫上等號。

當然,反對派不會不知參選與候選的區別,所以提名人數成為角力焦點,倘若推到極端,任何為提名人數設立上限的做法,都可以視為引入篩選,違反所謂普及而平等的國際普選準則,實際上就是把參選權與候選權混為一談。

政圈中人指出,近日建制派開始拋出政改建議方案,逐步抵銷自年初以來,政改話語權全由反對派主導的一面倒情況,京官言論讓特區政府找到啟動政改諮詢程序的着力點,預料在首階段諮詢文件公布之後,建制陣營將會出台連串文宣攻勢,表態支持政改須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框架前進,一如之前針對佔中行動的猛烈攻勢,林鄭此時此刻為政改「民意」走向定調,已吹響了建制陣營文宣的集結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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