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一女的三十九歲無業漢被指向三十八歲單親母親聲稱擁有法力且有「養鬼仔」,可替對方做法事令她患輕度弱智兒子變聰明及改善她生活。該無業漢後來在家中涉以做法事為藉口,在女事主的孖生胞姊協助下,先後以食鹽、粗香腸及拳頭等塞進女事主陰道內,再先後與女事主肛交及強姦她。而女事主亦懷疑喝下「加料」咖啡並感暈眩,事後亦被驗出血液內有少量冰毒。被告昨在高等法院否認以虛假藉口促使另一人作非法性行為及強姦等五罪,控方傳召女事主作供,她數度淚灑法庭。

被告楊勝生遭女事主斥為「禽獸」。

靠綜援維生的被告楊勝生,昨在庭上否認所有控罪,控方傳召來自內地的三十八歲女事主X出庭作供。X指○○年在內地與一名港男結婚,並於翌年誕下兒子,○五年來港與丈夫同住但同年即離婚。她指案發前不久其孖生胞姊在互聯網認識被告,她與胞姊及家人約在去年六月二十一日首次與被告見面,他當時帶着三歲的女兒,其後眾人亦吃過兩次飯,被告稱他是做大生意。

自言有養鬼仔

六月二十八日下午,被告約X到他位於觀塘瑞和街永順大廈家中見面,說有關她兒子的事商討,X的胞姊當時亦在他家中並稱呼被告為「老公」。期間被告稱有方法可治療她智障兒子。他又不斷稱養了一隻名為「精靈」的鬼仔,並在泰國跟隨師傅,又指他曾幫過很多太太,且用手機給X看很多「變態」相,即他與不同女士性交及塞拳頭入陰道相,指有關女子為報答他而這樣做,他稱可幫X做法事治好她兒子及替她轉運,但強調視X為妹妹毋須報答。

期間X喝過一些運動飲品後感暈眩並睡着,並於晚上約七時與胞姊及被告晚飯,席間被告不斷叫X盡母親責任幫助兒子,並叫胞姊買東西準備。法事前被告讓X喝了一杯咖啡,她感暈眩並認為被告可幫助她遂開始法事。當時X要穿着胞姊的裙子及以毛巾蓋着雙眼,被告則向X的陰道塞很多鹽,並要胞姊在X陰道加大量水及潤滑劑,並替一條又粗又長的香腸戴上安全套,再由被告把香腸塞進X的陰道及轉動。

被告又將自己的拳頭套上安全套並將拳頭塞進陰道,且用繩綁着她胸部。X指男友曾不斷致電她,但她沒有接聽,翌晨她才發現男友致電她達九十九次。控方指被告亦曾指X的胸部下墮及臀部過大,可以用法事改善,被告亦曾與X肛交及強姦她,X翌晨洗澡後離開事發單位,並於早上十時許回到家中痛哭,及後X胞姊亦到達並摟着X痛哭,X將事件告之男友並報警。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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