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偉易達集團主席黃子欣兒子黃以禮,今年初停牌期間駕車到機場接載從美國返港的患癌母親到醫院,被控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監兩個月及停牌一年。辯方律師指黃母在案件押後期間已去世,目前黃家忙於籌備喪禮,裁判官黃汝榮遂准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被告黃以禮

報稱商人的被告黃以禮(三十三歲),兩周前認罪後被法庭下令還押監房看管,但即日便向高等法院成功申請保釋外出。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續求情指,被告不靠父蔭創立自己的IT事業且有傑出成就,其發明的無線傳輸相架取得美國專利,其建立的網上遊戲公司亦業務興旺,所營運的撲克遊戲在社交網站甚受歡迎,用戶人數以千萬計。被告犯案出於對母親的孝心,望獲判社會服務令。惟黃官認為,被告一直推說其前案代表律師未有知會他被停牌一事,顯示他無真誠悔意,不適合判處服務令。

父承諾加強管教被告

據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年多前確診患上胰臟癌,醫生本說她只得兩周壽命,但她即時飛往美國治療,存活了年多,至今年初治療失敗,被告遂放下手上生意,從歐洲趕回港跟母會合,陪她度過最後時光,黃母亦於本月十八日去世。律師又指,若公司沒有被告指揮便不能運作。

據感化官報告,黃子欣對兒子犯案的看法是,在任何的情況下都不可以干犯任何罪行,更承諾會加強對被告的管教。律師又指,被告受母親患癌一事打擊甚大,母親與妻子婆媳關係欠佳亦令他深感壓力,加上他出身富裕,不想給人二世祖的印象,故一直保持低調努力工作,今次犯案「全世界都知」,對他聲譽定造成影響。

被告於去年七月中因超速駕駛而被荃灣法院判停牌九個月,但今年一月十二日他在灣仔禮頓中心被警察截停,遭揭發停牌期間駕駛兼無第三者保險,之後他解釋因要往機場接載病母到醫院才破戒駕車。

案件編號:ESCC 6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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