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前局長李少光的寓所早前發現有家賊,其妻三十三件總值逾一百三十五萬元的珠寶首飾,遭家中印傭在五個月內分批從首飾盒內偷走,印傭更將假珠寶放回盒內,以圖掩人耳目,惟最終被李少光妻子揭發及報警。印傭被捕後承認已把賊贓典當,套現四萬多元用作還債。警方事後尋回大部分失物,但李少光妻子在案中仍損失近三十三萬元。涉案印傭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斥責她嚴重違反誠信,判入獄兩年兩個月。

李少光夫婦的住所早前發生珠寶首飾失竊,事後揭發是家中印傭所為。(資料圖片)

被告Sumiasih(三十三歲),被控於今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七月十三日期間,在沙田碧濤花園一單位偷竊十一枚吊墜、十三隻戒指、三對耳環、五隻手鐲及一條頸鏈連吊墜,該批物品屬事主Susan Smith的財產。

值27.5萬失物無法尋回

控方透露,事主共需支付四萬八千多元才可向當舖贖回二十八件失物,連同無法尋回共值二十七萬五千元的五件失物,事主暫時共損失近三十三萬元。但控方指事主與當舖未達成協議,日後可能循法律程序追討。辯方求情稱,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獨力照顧在印尼的無業丈夫及五歲女兒,而被告協助警方調查,令警方及時尋回大部分失物,對事主而言十分「幸運」。但法官批評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涉及多次偷竊,加上被告曾把假貨混入真貨,企圖掩飾犯案一事,均是加刑因素。

案情指被告自一二年八月起獲事主聘用,事主習慣把珠寶首飾存放在一個首飾盒內,並把該盒放入儲物室的櫃桶後上鎖。今年七月中,事主發現首飾盒內部分珠寶首飾不翼而飛,又有些珠寶不屬於她,遂報警求助。警方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承認偷取珠寶首飾典當,以償還財務公司欠債。被告之後在錄影會面中透露,曾把三件假珠寶放入事主的首飾盒。警方其後在八間當舖尋回部分失物。

案件編號:DCCC 7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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