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局近年雖積極推動電動車,但截至今年二月底,本港僅得六百一十一部電動車在路面上行走,政府車輛佔二百二十六部。現時本港共有約一千個電動車充電點,公、私營停車場各佔一半,但充電點分布不均,對電動車駕駛者構成不便,整個大埔區及港島南區,只得兩個地點有提供充電設施。

陳克勤(左)促請港府在轄下停車場容許電動車駕駛者優先停泊設有充電設施的泊車位。

天星碼頭停車場附設有充電設施的泊車位一度被普通車佔用,令電動車無法「叉電」。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政府停車場的五百個標準充電設施的耗電量估算,每個停車場每月平均充電次數約為六十七次,而現時只有十個地點設有快速充電設施,估算每個快速充電設施每月充電次數只有約五十次。

為鼓勵的士業界使用電動車,今年施政報告建議推出試驗計劃,讓電動的士供應商在運輸署轄下六個停車場增設快速充電設施,將充電時間由八小時減至兩小時,另於今年內投放約三百萬元在各區增設一百個中速充電器,希望吸引的士業界逐步轉用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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