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遭人「當波踢」最終要人道毀滅的流浪貓「Miu Miu」沉冤得以昭雪,負責調查的案件主管透露,警方獲悉案件後,立即派出大批機動部隊人員「反轉」順天邨,逐家逐戶發出問卷,部分原本休假的同事亦主動要求返工,即使星期六、日也留守,最終能揪出各被告。但另一邊廂,四個月大花貓「麗麗」去年八月遭人殘酷切肢,警方其後在荃灣拘捕一對夫婦,但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無足夠證據檢控兩人,已無條件將二人釋放。

女被告候判
十八歲的女被告江嘉敏昨被還押,待索取戒毒所等報告始判刑。(資料圖片)

「Miu Miu」被愛護動物協會接走時已不能走動,最終被人道毀滅。(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高級督察 胡瀟瀟

殘酷對待動物案勁升

負責調查順天邨虐貓案的秀茂坪調查隊第六隊女偵緝高級督察胡瀟瀟表示,本案被告被判十六個月的刑期,肯定對社會起警惕作用,令施虐者知道虐待動物是極之嚴重罪行,「唔好當唔係一回事」。她憶述,警方前年十一月從facebook獲悉虐貓案,已高度重視,但由於當時所得資料有限,只發現被虐貓隻,可謂由零開始。

胡續指,警方立即翻查屋苑閉路電視,鎖定目標人物,再逐家逐戶派發問卷,看是否認出各人,但由於訪問的單位太多,警方除派出大批機動部隊人員協助進行調查,更有同事主動要求取消休假加入行動,接報當日是星期五,但休假同事星期六、日也繼續參與調查工作,終揪出虐貓者,最後更發現有證人目擊事件,終成功將被告入罪。

數字顯示,截至去年十一月警方共接獲一百一十三宗殘酷對待動物案,幾乎是前年總數六十三宗的一倍。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