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旬翁先後與前妻及女友育有共四名子女,他三年前去世後留下遺產由四子女均分。承辦遺產的前妻女兒卻指,父親女友的兒子隱瞞老父財產,不但訛稱遺產僅得不足八千元,對方更疑把老父戶口內高達逾一千二百萬元的股票和現金,先後轉移和提款。女兒昨入稟高院要求對方交代相關帳目,並由法庭頒令指遭擅自轉移的股票和現金,是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原告梁美寧(譯音),被告梁永權(譯音)。入稟狀指男死者梁國容生前與原告母親結婚,○六年離婚,兩人有三名子女,被告則是死者與另一女子所生。

案件編號:HCA 25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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