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你可以不愛牠,但你不可以傷害牠!」順天邨虐貓案兩名男被告被判同類案件最長刑期,關注動物權益人士心情複雜,有網民指是「慘勝」,因被虐小貓「Miu Miu」已痛苦而死,但判刑能加強公眾尊重生命意識。關注動物權益組織會繼續向政府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及檢討《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有昨日到庭旁聽的關注動物權益人士稱:「人和貓都輸了,但社會贏了,多謝Miu Miu!」

盼成參考案例

涉案兩名男被告被重囚後,大批愛護動物人士在不同關注動物權益專頁留言,除罪有應得及判得太輕等留言外,不少人其實既感動又傷感,認為今次只是階段性勝利,爭取動物權益之路仍漫長,有網民稱:「Miu Miu及其他被虐待的小生命團結了大家,我們仍須為小生命努力。」

到庭旁聽的「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坦言對判刑之重感意外及感動,希望本案能成為同類案件參考案例。本身是NPV香港非牟利獸醫成員的他在網誌稱,一眾動保專員在法官宣讀判詞後呆了、哭了,然後互相擁抱,形容今次刑期倍增,反映法庭對維繫「尊重生命」社會的決心,社會也上了寶貴一課。

動物地球總幹事黃繼仁稱,十六個月判刑是進步,他們會繼續要求當局成立動物警察,並提高虐待動物判罰至合理刑期,但何謂合理刑期須交市民討論,他們未來最主要工作是教育社會善待動物及舉出加強刑罰的背後理據。

愛護動物協會亦歡迎判決,但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生效逾五十年已過時,有檢討需要,例如加入賦予相關部門進入私人空間及帶走動物防止虐待行為的條文。由一二年四月至上月六日,愛協收到八百八十五宗懷疑虐待動物舉報,近半數具理據調查,一百四十三宗轉交警方,十五宗能進入司法程序,數字與往年相若,顯示虐待動物情況未有大幅上升,但市民關注度大大提高。

警方近年接獲殘酷對待動物案宗數

2011年 66宗

2012年 63宗

2013年(1至11月) 113宗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