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本報訊】英國一名擅長打離婚訴訟的女御用大律師,受何君柱律師樓的委託,向一名女客戶提供法律意見,並打算來港代表該名女客戶進行一宗離婚訴訟的上訴,但最終未能親自來港打官司,結果只收了約三分之二服務費。她入稟高院,向何君柱律師樓追逾八十六萬元服務費。

    入稟狀稱,原告LUCY MADELINE COLEMAN (又名LUCY MADELINE STONE)約於今年三月八日,按照被告何君柱律師樓指示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但仍未收足服務費,涉款約八十六萬港元。何君堯向本報稱,其律師樓早前替一女客戶處理離婚上訴官司時,欲聘原告來港代表打官司,但遭大律師公會反對,但她仍提出了法律意見,故需收服務費。何解釋其律師樓只是代客戶去找原告打官司,屬於中介角色,故原告應向客戶追討。

    案件編號︰HCA 2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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