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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四十歲「童顏」女子為求更容易「搵好工」,在應徵茶餐廳侍應時,竟「報細數」訛稱自己年僅二十六歲,更在入境處到茶餐廳突擊檢查黑工時,出示一份篡改過報細了十四年的身份證影印本,惟最終被識穿拘捕。她早前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昨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聞判反應平靜,但離庭時小心翼翼用圍巾遮擋上半身,恐防自己「童顏」曝光。

    被告劉桂晶(右)用圍巾遮擋上半身,並由女友人陪同離庭。

    被告劉桂晶,一九七二年出生,現已四十一歲。她承認於今年十一月七日(當時她仍是四十歲),在灣仔新德興茶餐廳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即一張她的身份證影印本,但出生年份則被改為一九八六年。裁判官參考過被告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決定給她一次機會,判她社會服務令。

    個子嬌小、身高約五呎的被告昨日出庭的打扮與上月尾應訊時相若,也是身穿牛仔褲,束起頭髮,打扮青春,她聞判並無特別反應。惟離庭時,被告為逃避記者追訪和拍攝,用圍巾遮擋上半身,並由女友人陪同離開。

    案件編號:ESCC 4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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