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秘撈受處分 點解消防大細超
英國名著《動物農莊》有句名言:「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將呢句名言送畀消防處就啱嘞。消防處話就話係紀律部隊,弊在管理混亂,醜聞多多,唔只冇紀律,連處分違規員工都持雙重標準,問你服未!
話說二十八名消防員早前被揭發集體秘撈,多次未經申報擔任珠寶展保安員,東窗事發後,廉政公署一度介入調查,最後雖然證實不涉刑事成分,但就將事件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及消防處定奪。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成件事據說係有消防局中層官員懷疑做兼職保安「蛇頭」,安排下屬秘撈。
本來呢,錯就要認,打就企定,消防員違規秘撈梗係要接受懲罰喇,奇就奇在其中五名未過試用期嘅消防員被極速「炒魷」,而其餘二十三名員佐級消防員嘅調查就一拖再拖,直到最近先至落實處分,僅判以「譴責」,唔使炒魷不特止,連較重一級嘅「嚴厲譴責」都慳番,有處分等於冇處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次事件係消防處歷來最大規模嘅集體紀律處分,照計應該一視同仁,點解有啲人判極刑,有啲人僅受譴責呢?同一套公務員守則,新人同舊人嘅懲罰天差地遠,即係擺明大細超啫,叫人點樣心服吖?正如有前線消防員話齋,廿八人「罪名」相同,結果五名未過試用期嘅消防員罕有地被處以革職「極刑」,而其他正式入職人員嘅處分就輕得多,猶如輕輕打吓手板,令人感到「好唔公平、好冇公義」。
冇錯嘞,香港就話實行一國兩制啫,唔通消防處亦係一法兩制?其實,對於消防處嚟講,大細超已經唔係第一次嘅嘞。該處早前發出《總部行政通告》,列出過去一年有八十六人因違反紀律而遭處分,幾乎每百名消防員就有一人違紀,有人衰秘撈,有人當值時賭博,有人毆打同袍,有教官冇按時執教等等,簡直無奇不有,令人嘆為觀止。但奇怪嘅係,同一類違紀行為竟然有唔同處分,因人而異,毫無準則可言,咁樣嘅所謂紀律部隊,都算少有咯。
講真,近年消防處醜聞多多,形象衰到貼地,大家早就見怪不怪。呢,該處不務正業,通街都係消防安全隱患,佢哋視若無睹,但就以收到一封電郵投訴為由,派人上門滋擾傳媒,製造白色恐怖,打壓新聞自由,你話係咪唔衰攞嚟衰吖?計太一叮話齋,物必先腐而後蟲生,消防處管理混亂,內部腐爛,港府係時候大刀闊斧清除瘀血喇,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