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富商李寶椿的第八子李兆堃昨入稟高院向兩名男子收地,追討對方欠租共一萬八千元。入稟狀指,原告李兆堃是元朗一幅地的業主,原告於○一年把該地租給兩名被告黃漢林和梁金作農業用途,年租三千元,但兩名被告在兩年租約期滿後一直佔用該地,原告現要求高院下令兩名被告把該地交還原告,以及賠償原告的租金損失。

案件編號:HCA 23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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