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願醫保仍未有最終定案,食物及衞生局下周一向立法會交代最新進度,明確提出「人人受保」條款只在計劃推出首年實行,次年起僅四十歲以下人士方可「來者不拒」;又建議個別治療引入「用者自付」,如磁力共振及電腦掃描等,病人須自付三成費用,每年上限為三萬元。

磁力共振自費年上限三萬

食衞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自願醫保將設「標準計劃」,即符合最低要求的保單,包括人人受保、終身續保等。局方現建議醫保推出首年會接受所有年齡人士投保,高危人士附加保費上限為標準保費三倍,惟次年起只有四十歲以下人士獲保證受保,當局稱此舉鼓勵市民早日投保;保單「自由行」亦有限制,投保人須連續三年均無任何索償,才可在轉換保險公司時豁免重新核保及重新計算等候期。

保障範圍方面,除之前公布會承保須住院疾病,及胃鏡、腸鏡和白內障等指定日間手術外,亦建議每年有最高十五萬元的癌症治療保障。部分檢查及治療有濫用風險,例如磁力共振、電腦掃描及正電子掃描等影像診斷,故病人須自付特定比例費用,初擬為三成,每年自費上限三萬元。當局將於本年底提交終極方案,明年上半年展開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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