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制服保安罰款三千
【本報訊】保安員在觀塘的公園內偷取一套城巴車長的制服,穿上制服假扮職員「搭霸王城巴」成功避過付二十六元車資,下車後他即時丟棄制服。惟數天後他穿回普通衣服搭城巴時再遇上同一名車長,車長將他認出並拆穿其騙局。涉案被告楊漢儀(六十歲)昨於荃灣法院承認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共被判罰款三千元及須向城巴賠償二十六元。被告為省下區區二十六元,因而留下案底,更失去保安員工作。
楊漢儀
被告被控於今年十月二十六日於大嶼山青馬收費廣場,穿着城巴車長制服,乘搭A21號巴士時毋須付二十六元車資;另指他同月某日,於觀塘某公園內偷竊城巴車長制服。
案件編號:TWCC 33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