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顧問委員會昨開會討論勞工法例應否承認由脊醫簽發的醫生證明書,勞資雙方未達共識。僱主代表支持政府的檢討結果,認為脊醫診治普及程度仍偏低,未有充分理據和條件立法承認其醫生紙;僱員代表則同意承認有關醫生紙。
僱主指未有明確資格
僱主代表劉展灝稱,脊醫在本港無法定地位及明確資格確認,現未是時候承認其簽發的病假紙,如脊醫想要取得承認,需如中醫及西醫先取得法定地位,及在本港大學有相關學位資格認可。僱員代表梁籌庭認為,以脊醫不在香港註冊為由拒絕承認資格是不合理,政府應交代如何才會考慮其註冊及承認其醫生紙。
另外,勞工處就《僱傭條例》連續合約「四一八」規定,提出兩個整合方案,一是將工時門檻降低,由每月連續工作四周,每周工時十八小時降至「四一六」的十六小時;二是「四七二」,在連續四周符合工作十八小時的規定引入彈性,僱員第四周不連續工作才會失去相關僱傭權益。劉展灝指,兩方案都不完美,中小企一般少有在第四周中斷員工的工作,令工作失去穩定性,亦無人手去計算工時。
至於強積金與遣散費對沖的問題,劉表示,當初設立強積金計劃時因有對沖機制才獲通過,現若取消對沖便等同改變遊戲規則,僱主不認為有需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