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政改諮詢程序啟動,社會各股政治勢力扞格將更趨白熱化,現實是諮詢歸諮詢,政改終極方案取態如何,繫於北京一念之間,如果反對派拋出的諸般訴求,經過討價還價仍無法縮窄分歧,立法會最終未能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政改再次以破局告終,港人一七年普選特首好夢成空,到時香港特區會否如個別建制派政客所言,將陷於難以管治的地步?

期望最好,準備最壞這句商界格言,同樣適用於政治,尤其是香港政改之路尚未進入具體方案討論階段,反對派為了凝聚支持者,已開出民粹色彩濃厚的價碼,要求引入公民提名,再以發起佔領中環群眾運動作後盾,確保反對派參選人入閘,顛覆《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程序。北京一再重申政改必須依法而行,所依的並非單是只要符合本地法律規定即可參選的選舉法規,而是《基本法》定下的框架,反過來說,如果反對派一意孤行要在《基本法》加入僭建部分,掌握釋法權的北京,同樣可以還以顏色,視乎實際需要以法律滿足政治需要。

當然,政改諮詢尚在起步階段,過程充滿變數,會否以破局告終言之尚早,但可能性始終存在,倘若兩年後真的歷史重演,一七年特首又會以甚麼辦法產生?到時政改諮詢一場空,特區政府也沒有時間再推出新方案,只能還原基本步,繼續以選舉委員會的小圈子選舉方式產生下任特首,極其量也只能擴大選委會人數,引入包括區議員在內的直選背景代表,增加有限的民意認受性。

其實,早前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發表講話,為政改諮詢劃出《基本法》規定框架,但他開宗明義談及的一種觀點,就是實行普選制度要考慮差異性,觸及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種族、宗教等社會條件和各方面的深層次問題,不顧客觀條件而推行普選,導致社會混亂,經濟凋敝,民生困苦的例子多的是,其實就是《基本法》規定政改需循序漸進的另一種表述。普選特首似乎勢在必行,再無回頭之路,李飛有言在先,會否對政改發展有另一種啟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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