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非常重要,事事都公開,怎麼施政?但領袖必須清楚,哪些需要「保密」?因為有些東西是必須公開的。如今的特區政府,該保密的保不住,甚麼接近政府人士、消息人士、內部人士、不願公開姓名人士等等齊齊爆料,消息滿天飛;相反不應保密的,例如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一事,不管多少人遊行多少次、立法會議員提出動用特權法、某些親中人士表達不滿,甚至行會內部也起內訌,政府、行會還是堅持保密,就是不講。

以往政府口口聲聲反對某些人動不動司法覆核,到今日卻自己「號召」大家司法覆核,是不是真正為香港好?別忘了,鄧小平給香港的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而不是「法官治港」,法律只能分清罪與非罪,絕不能代替政府。如此簡單的道理,那些高官與既得利益者為何就是不明白?

今天熱廚房斗膽來「洩密」。發牌的事能夠公開,特首就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堅持保密,但就是不能講、不能得罪阿爺啊!維基王再三表明事件同政治無關,其實好事者早已向北京打「小報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哪個特首敢違背中央?除非活得不耐煩。因為北京大鑼大鼓講明:特首不能對抗中央,潛台詞是:膽敢對抗中央「必死無疑」。

照此下去,香港有明天嗎?政府、行會餘下三年多,會否在熱廚房烤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