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日前宣布,正研究制訂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加大垂直領導力度,掌握省紀委書記的提名權與任命權,打破地方黨委提名的慣例。這是王岐山主掌中紀委後又一次體制革新,但效果仍然存疑,尤其是官員財產申報公示不推行,反腐改革就難以取信於民。

當局有意把監察局和反貪局從行政序列中獨立出來,設立一個由上至下的獨立機構,由中紀委垂直領導,不受地方政府和黨委領導,以提升紀檢監察機構的權重,由同級監督變為提級監督,省級領導由中紀委監督,市級領導由省紀委監督。

相關改革有利於改變地方紀委書記受制於省委書記的局面,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亦有利於增強紀檢反腐部門的獨立性,辦案時可擺脫一切干擾,並可整合全系統的反腐力量。據說構思取經於香港廉政公署。

王岐山上任後對紀檢系統大動手術,開通實名舉報網站,公開中紀委整體架構,擴充紀檢巡視組力量。為提升查辦案件的能力,中紀委機構重組後負責案件查辦的紀檢監察室從八個增加到十個。此外還在人事上作出調整,將有違紀舉報的副書記王偉踢出中紀委。據說下一步還將規範查案體制,探索統一立案、異地查案、追究錯案等,並探索國際合作,斷絕貪官們逃往國外的後路。

體制改革 難以治本

平心而論,王岐山這一年多來大刀闊斧的改革,比前任吳官正、賀國強過去十年所做的改革加起來還要多,查辦了省部級老虎達十幾個。王岐山的反腐思路是通過初期重拳肅紀立威,摸清反腐整體形勢和探索有效反腐路徑之後,建立反腐制度的治本之策。

然而,反腐體制無論怎麼改革,只能治標,難言治本。舉目全球,反腐真正有效的都是官員財產公示與查案相結合。沒有財產公示制度,就無法實施有效監督,只有將官員財產放在陽光下,由全國人民來監督,貪官們一舉一動都逃不過老百姓的法眼,這才是反腐的治本之道。

目前官員定期財產申報,只不過給各級反貪部門備案,然而全國反貪部門的資源有限,不可能耗費龐大的人手核實官員們申報材料的真偽。事實上,目前全國官員財產申報大部分有摻假、造假之嫌,人人申報財產,人人蒙混過關。

有人擔心官員財產公示會引發社會震盪,其實,「陽光法案」遲遲不實施,老百姓的怒火只會愈積愈多,官員財產公示早實施早主動,晚實施很被動。王岐山若要在中國政壇留下名聲,必須果斷推行這項政策。為減輕社會震盪,本欄倒有一個建議,在實施財產公示前,官員可將不義之財捐獻給國家社保基金惠及國人,然後再進行公示,如果財產與收入相符,可既往不咎,如果收支不符,發現後應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