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說到真普聯學者團方案一,建議一人兩票中其中一票按全港不分區比例代表制選出五十個立法會議席,容易令過多細小政團以僥倖之心參選,今天詳細分析。

五十席採用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當選門檻是總票數百分之二。以上次立法會選舉為例,大概三萬多票肯定取得一席。但留意這是理論上必定當選的門檻,實際上最後數個議席通常由不同名單的餘額爭逐,所以根本不需要取足百分之二選票也能當選。當所有高票名單的餘額都只有少於百分之一時,細小政團取得低於百分之一的選票,也有機會博取最後一席。

我在真普聯會議的討論中,為了說明這個問題,設計了一個有十四張名單的虛構得票例子。例子中不同名單的得票由百分之零點三到二十六點四不等。根據現時的選舉辦法,最後一席分別由僅得百分之零點七的名單取得,亦即稍多於一萬票即可當選!

現實選舉雖然未必出現如此極端的情況,但由於餘額分布不平均的可能性不低,當知道一萬票隨時可以當選的話,所有細小政團、獨立人士甚至地區勢力人士都會參選,希望憑僥倖取得議席。特別是地區勢力人士,要控制一萬多票並非太難的事。依此,用意是希望選民以其所屬政治光譜考慮宏觀議題的全港不分區選舉,隨時會出現三、四十張參選名單,變成靠裙帶關係拉票的亂局,完全違反制度原意。

解決辦法有二。其一是設置一個最低當選門檻,這在實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是很常見的。譬如德國是百分之五,西班牙則是百分之三。有了當選門檻,任何得票過低的名單都不會分得任何議席,僥倖名單便會消失。另外一個辦法是改變計票方法,由最大餘額法變成其他國際上被廣泛採用的制度。下周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