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環境局申請撥款擴建三個垃圾堆填區受挫,趁立法會休會期間重整旗鼓,準備十月復會之後再闖關,竟然爆出打鼓嶺堆填區污水滲漏事故,而且被質疑隱瞞,如何減少堆填區污染地區環境的老問題未解決,又鬧出新問題,等於為反對聲音提供新彈藥,擴建堆填區撥款也更加危危乎。

公眾着眼於滲漏事故會否危及擴建堆填區撥款成敗,其實更值得質疑的是已經發生的事,環境局至今為止,仍然對延遲公布滲漏事故含糊其辭,比對事故發生與上次申請撥款時間相距不遠,實在令人質疑環境局是否秘而不宣,拖過撥款申請才不認不認還須認。

事實上,打鼓嶺村民早在今年六月底已投訴堆填區有污水滲漏,環保署一直否認,當時正值特區政府開打擴建堆填區撥款保衞戰,策略是棄將軍澳力保打鼓嶺及屯門,正當擴建撥款有機會闖關成功之際,形勢在七月初急轉直下,隨着身兼屯門區議會主席的發叔發起狙擊,特區政府擴建堆填區功敗垂成,假如當時證實打鼓嶺已出現污水滲漏,恐怕不用拖到發叔出手,堆填區之戰已經提早落幕。環境局官員聲言打鼓嶺是在上月二十七日才發現儲存池出現裂痕,翌日派員檢測,證實污水已流入附近的缸窰河,但未有超過法例標準,至本月七日再抽驗水質,到上周五證實超標,承辦商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當局考慮提出檢控。

由打鼓嶺居民投訴污水滲漏到環境局「發現」事故,時間相距約一個月,到底是打鼓嶺居民先知先覺,還是堆填區巧合地在一個月後出現滲漏呢?所謂無徵不信,打鼓嶺居民不會無緣無故投訴,只是時間上風頭火勢,隨時殃及擴建堆填區大局,難免被質疑投訴是為了增加反對擴建堆填區的籌碼。事實上,環境局終於確認滲漏之後,尚花了大半個月時間才「捉賊拿贓」,認定水質超標,為何不是在這段期間督促承辦商進行工程,修補儲存池裂痕,反而坐視滲漏情況持續惡化,直到污染水質超標才聲言考慮檢控?變成執法重於補救,簡直本末倒置,輕重不分。

無論如何,今次滲漏事故,肯定打擊特區政府再戰堆填區的部署,日後在立法會解畫,單是如何防止滲漏事故重演,相信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已要費盡唇舌,倘若議員要求他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滲漏事故,他夠膽開這張期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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