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早前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同時具有調查及檢控職能,但證監會卻缺乏內部規管及有效監督。證監會事隔十一日再高調發表聲明反駁,指證監會會把潛在的市場失當行為案件轉介刑事檢控科,以評估該案應交由律政司或證監會提出檢控,但在薛偉成任內,刑事檢控科並未就任何轉介案件循公訴程序進行檢控,證監會期待與新任刑事檢控專員及刑事檢控科積極合作,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的廉潔穩健。

證監會表示,證監會在○七年與刑事檢控科訂立協議安排,證監會同意把潛在的市場失當行為檢控案件轉介刑事檢控科,律政司亦同意所有非市場失當行為的案件,均適宜由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直接提出檢控,證監會自○七年以來提出的所有刑事檢控,均是根據這項安排進行,證監會已循簡易程序於裁判法院提出近三百宗檢控,成功檢控率超逾九成。

聲明中重申,證監會在履行職責是有嚴格及具透明度的制衡措施,不會在欠缺法律意見支持下作出檢控決定,而所有抗辯檢控均會交由具豐富刑事法經驗的外聘律師進行,證監會在所有法律訴訟中都會應用律政司的檢控政策,在未收到律政司的意見指案件適合提出檢控前,證監會不會就任何市場失當行為案件展開程序,換言之,證監會絕不可能自行就其本身的案件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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