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前日採取突擊行動,搜查一名涉嫌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商業傳真發送人的辦公室,行動中檢獲一部電腦,正考慮是否採取檢控行動。通訊辦早前已向該名發送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他停止發送有關的傳真訊息,但當局其後依然收到有關投訴。根據有關條例,一經定罪,違規者可遭罰款十萬元。

通訊辦發言人昨指,過去數月收到針對該發送人的投訴,經調查後發現,他曾發送可能已違反《條例》的非應邀傳真訊息。通訊辦今年五月已向該名發送人送達執行通知,要求他停止發送相關的傳真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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