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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綜援人士工作所得薪金不能全數入袋,被認為打擊他們努力工作脫離綜援的動力。扶貧委員會轄下的社會保障及退休保障專責小組,建議推出「儲蓄戶口試驗計劃」,為低收入綜援受助人設立儲蓄戶口,儲起他們未能落袋的非豁免收入部分。據了解,當綜援受助人的儲蓄總額累積達資產上限的兩倍,即可獲發放全數的儲蓄款項,以助他們脫離綜援網。有關計劃將試行三年,預計明年四月推出,估計有二千名綜援受助人參加。

    達13.6萬可全數「落袋」

    按現行的綜援機制,綜援受助人從工作所得的首八百元,可全數「落袋」,其後的八百零一至四千二百元收入,需被扣減一半,即他們最多只可保留二千五百元,如受助人賺取的收入多於四千二百元,其後收入便會被全數扣除。據悉,專責小組下周一開會,將討論為低收入綜援人士設立儲蓄戶口,為他們儲起非豁免入息部分。當他們的儲蓄金額達資產上限的兩倍,以四人家庭為例,申領綜援的資產上限為六萬八千元,即他們的儲蓄金額達十三萬六千元,便可全數取出款項。

    本港現時共約有二十六萬六千個綜援個案,截至本年三月底,逾六成有工作收入的綜援人士月入為四千二百元以下,另有二萬八千多名受助人獲豁免計算入息,平均每月獲豁免計算的入息為一千七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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