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警署警長涉嫌向下屬索取八萬元貸款,作為不向對方採取紀律處分及保持雙方「友好」關係的報酬,最後對方借出五萬元後,警署警長又涉嫌要下屬「頂包」代他買樓及申請按揭,其後更疑向銀行出示多份假文書。警署警長昨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他涉嫌向下屬索取及收受利益,包括一項貸款,並就一項物業的按揭貸款申請,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共五項控罪,現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明日(三十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接受五萬元貸款

被告鄧偉明,四十七歲,為警署警長,其中兩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的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一年八月,向一名受其監督的警員索取一筆八萬元的貸款,其後接受了五萬元貸款,作為他利用公職建議不對對方因無出庭作證人而進行紀律處分,以及與對方保持友好關係的報酬。他又涉嫌於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向該警員索取利益,即同意利用該警員的身份代表他購買一項物業及申請按揭貸款,作為與該警員保持友好關係的報酬。

另一項偽造罪名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指他涉嫌於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就上述物業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包括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一份物業抵押貸款申請表、一份有關按揭資料的同意書,以及一份樓宇按揭貸款轉介表。被告又涉嫌使用該些看來是由該警員簽署的虛假文書,誘使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接受為真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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