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地盤工去年底駕車到獅子山郊野公園放置「燒鴨皮炸彈」,圖捕獵野豬享用,惟三名愛護動物義工前往上址餵飼野狗時,目睹有人形迹可疑,擔心是放毒餌傷害動物,遂將放在斜坡的可疑物品拿走。惟男義工將物品帶到附近商場拆解時,卻突然發生爆發,導致其左手重傷,其中左手食指一節更被炸斷,無法駁回,另一名女義工亦被波及前額受傷。警方事後根據車牌資料,拘捕兩名地盤工。兩名被告昨日在區院承認管有爆炸品罪,還押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次被告陳新求情稱事後才知誤傷無辜。(資料圖片)

首被告何國輝昨認罪後被收押。(資料圖片)

兩被告依次是何國輝(五十四歲)和陳新(五十五歲),均報稱地盤工,次被告求情稱事後才得知誤傷無辜,更曾為此在女兒面前灑淚。法官現先為兩名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但明言案情嚴重,判囚無可避免。

一節食指炸斷無法駁回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二十七歲任職獸醫助理的姓廖男事主,與另外兩名女子到獅子山郊野公園餵飼野狗,但他們發現首被告駕駛的輕型貨車駛入上址,次被告之後下車,從膠袋中取出一件物品放在斜坡上,然後離去。廖等人之後在斜坡發現一件有粟米粒、燒鴨皮及用繩綑綁的物品。三人當時不知物品是炸彈,擔心是毒餌,遂把物品帶到大圍顯徑邨的商場,並在花槽拆解。

當廖拆除三層燒鴨皮,並用剪刀敲打該物品中心時,物品突然爆炸,廖飛彈兩米外,其左手食指的一節被炸斷,無法駁回,拇指亦炸至變形。同行姓覃女子(五十六歲)亦遭波及輕傷。

警方根據車牌紀錄,先後拘捕兩名被告,首被告承認當時為捕獵野豬才放置炸彈,但炸彈則由次被告準備和放置。警方並分別在兩名被告住所的雪櫃內,檢獲懷疑早前他們捕獲的野豬肉。經化驗後,涉案炸彈由化學品雄黃和氯酸鉀製成。案件編號:DCCC 5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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