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歷時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禍害深遠,除行動本身經已違法及多次爆發暴力衝突,影響更為深遠的是行動令不少本港青年以至整個社會,滋生出一股不守法及激進暴力意識,在成功清場後甚至變本加厲,嚴重威脅本港法治、治安,以至繁榮穩定。

佔領人士改以「鳩嗚」方式,幾乎每周末晚都在旺角及其他鬧市地區發動流動佔中,與不同政見途人罵戰推撞。「鳩嗚」稍見式微後,催生的「勇武派」及本土派激進示威者,在農曆新年起又以「光復」名義,連續多個周日發起反水貨示威,更演變暴力衝突。

在政改表決前夕,警方在西貢舊亞視廠房搗破炸彈工場,並檢獲大批高爆炸力的炸彈原材料、引爆裝置及懷疑改裝槍械等。早前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有學生及示威者強行衝入並佔領校委會會場,圍罵及禁錮校委,或多或少與佔中滋生的激進暴力意識有關。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稱佔中以「公民抗命」包裝的犯法手段爭取政治訴求,部分法律界人士更鼓吹「先犯法、後自首」仍符合法治的歪理,這種思想非常危險。即使在後佔中時期,不少示威者亦不再和平理性,在網上鼓吹暴力,甚至攜攻擊性武器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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